校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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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组织

第23届MBA联合会章程
来源:MBA中心    作者:
时间: 2019-03-04     阅读: 3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南开大学MBA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英文名称为:Nankai University MBA Union。是由南开大学MBA在校学员组成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接受南开大学MBA中心指导。 联合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MBA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及规范,在法律和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联合会的宗旨是:联络在校MBA学员和往届MBA校友,允公允能,传承南开精神,增进友谊,加强交流,共享资源,携手共筑,以商强国,为南开大学MBA的发展,为国家的强盛,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第三条:联合会的基本任务:

(一)代表全体MBA学员的利益。MBA联合会作为学校与MBA学员及校友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代表MBA学员向学校提出有利于南开大学MBA建设的建议,协助学校制定和贯彻执行具有南开大学特色的MBA发展战略。

(二)负责建立和加强联合会与各界、各院校、各团体、各校友间的联络、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加强MBA与企业界的广泛联系,积极向企业界推荐MBA学员,提高南开大学MBA的知名度,扩大联合会资源网络,并向各界人士推荐各级管理人才,为学员和社会提供信息、咨询、策划等服务,共同建设人才和资源共享平台。

(三)积极联络外校MBA,加强院校沟通交流,形成团结、协作、互助、发展的友好平台。

(四)举办务实的专题讲座、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联谊和文体活动;促进和保持学员间的联系和友谊,培养和造就学员高尚的职业道德、积极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丰富MBA同学业余生活,提高MBA学员综合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五)促进和保持南开大学MBA学员(含已毕业校友)之间的友谊与交流,整合学院内部资源,开展各种活动促进全体南开MBA校友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形成一个团结奋进、精诚合作的团体。

(六)负责主办反映MBA学习、生活和精神风貌的杂志,打造并维护南开MBA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宣传工具。

(七)按专业组建专业俱乐部,促进和保持学员间行业和爱好方面的联系,培养和造就学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八)利用多种方式、通过不同渠道进行南开MBA品牌宣传,致力于提升南开MBA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九)加强与国内外MBA的广泛交流与合作,树立南开MBA的国际品牌形象,推动MBA共同事业的发展,为南开大学MBA建立更广泛的校际联系。

第四条:联合会办公地点设在南开大学商学院院内,并于MBA学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任命MBA联合会副主席。


第二章  会员的权力与义务


第五条:凡承认联合会章程并愿意履行相应义务的南开大学MBA在校学员自动成为南开大学MBA联合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联合会各项制度、活动计划、组织、经费开支等方面的监督权 ,并随时向联合会主席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享有参与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优先参加联合会主办或协办的其他讲座、培训、交流和联谊活动。

(四)享有分享联合会各类公共资源的权利。 

(五)享有联合会向社会各界推荐发展的机会。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遵守南开大学、南开大学商学院及MBA中心的

各项管理制度,遵守联合会章程,执行联合会决议;自觉维护联合会的团结统一,努力维护联合会各项权益,提高联合会声誉。 

(二)积极参加联合会各项活动,认真完成联合会各项工作及任务。

(三)关心联合会的发展,积极为联合会发展反馈信息,献计献策,创造条件。向联

合会推荐各类管理科研项目和有利于促进MBA学员交流的活动。 

(四)维护联合会合法权益,不得做有损联合会利益和声誉的事。未经联合会审核批准,不得以联合会的名义开展各项大小活动。


第三章  组织及责权


第八条:南开大学MBA联合会设立主席团及其所属各职能部门,组织架构如图所示。联合会可根据职责需求,对组织架构进行及时调整。

南开大学第二十三届MBA联合会组织架构示意图


第九条:南开大学MBA联合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联合会代表大会为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南开大学MBA联合会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MBA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并通过大型活动、专题论坛、校友活动提案。

(二)审议并通过联合会纪律事件、财务事件的处理结果。

(三)审议并通过联合会发展规划及执行计划。

第十一条:主席团: 

(一)主席团为联合会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全部由在校MBA学员担任。

(二)主席由学生代表通过竞选方式选举,报经MBA中心通过产生;秘书长、副主席及各部部长由主席指定,报经MBA中心通过产生,所有成员任期均为一年,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提交主席团表决,报由MBA中心审核,时间上不得超过半年。

(三)主席团在主席的主持下,统筹、组织、领导管辖各部门,并有义务在职能有交叉时,对其他部门工作提供帮助。

(四)主席团决定联合会的组织架构及提名各部门的主要成员。

(五)主席团负责召集联合会代表修订、审议并通过联合会章程。

(六)主席团决定除联合会章程外的所有制度和其它规定的生效和否决。

(七)主席团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八)主席团按期组织召开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并有权力及义务在特殊情况下提前或延迟召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

(九)主席团有权参加有关MBA联合会发展的全国性和区域性会议。

(十)主席团对联合会的整体运行负责,有义务推动联合会组织不断向前发展。主席团的绩效由MBA中心全体老师和全体MBA学员的考评和监督。

 第十二条:秘书处:

(一)秘书处为联合会常设机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干事组成,副秘书长由主席或秘书长提名,主席团通过产生,任期为一年。 

(二)负责做好主席团的决策参谋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处理联合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归档、管理、监督各部门工作计划的落实状况。 

(四)负责联合会例行会议的召集、记录、人事等日常工作。 

(五)负责联合会章程的起草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联合会其他各项制度、日常工作模板和其它规定的起草、修订和管理。 

(七)负责MBA联合会内部消息发布工作。 

(八)负责MBA联合会内部消息及活动信息的下发、上报及传递MBA中心老师的指导意见。

(九)负责联合会公共财产、财务资金的收支管理工作。 

(十)协调组织联合会所有职能部门,做好与副主席们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联合会所举办的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职能部门: 

(一)联合会下设多个职能部门,部门设置及部长人选由主席团指定任命产生,并由分管副主席负责管理,部门副部长由部长任命产生。联合会下设品宣部、记者站、校友部、生活部、学习部、素拓部、文艺部、外联部、体育部、事业部、发展部、国际部、公益部共十三个部门。 

(二)主席团有权对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执行任免、监督、奖励、惩罚等措施。

(三)各职能部门职责:

品宣部:

负责与有关新闻单位、媒体的交流合作;协助MBA中心进行相关活动的宣传与推广;负责联合会网站和公众号的日常运行、维护、更新;联合会杂志主编与发行;与记者站等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宣传相关工作;协助配合其他部门承办的各项活动。

记者站:

负责南开大学 MBA 中心、联合会和学生自发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南开大学 MBA 中心指定的采访活动;负责推荐、转载校内各学院、机构有关商科教育的新闻;负责发布国内外最新 MBA教育的动态新闻;代表南开大学 MBA 团队向社会公众传媒发声。

校友部:

配合南开大学MBA校友会,进行各年级、各地区校友联络与校友联络网络建立与维护;主办或协办各类校友返校活动;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开展与校友事务相关的活动等工作;协助其他部门举行各项活动。

生活部:

负责协助解决外地同学在天津的住宿问题,帮助外地同学了解天津;负责组织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协助配合其他部门承办的各项活动。

学习部:

负责协助MBA中心组织举办专题讲座、企业家讲座、学术研讨、论坛活动、个人展示,专题沙龙等各类学术活动;负责策划执行案例大赛及相关活动;收集校内外讲座信息并有选择的向全体校友推荐;与学术交流相关的其他事宜;协助配合其他部门承办的各项活动。

素拓部:

 负责整合深化教学主渠道外,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方面引导和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发展;协助配合其他部门承办的各项活动。

文艺部:

负责组织开展多样的文艺活动以丰富MBA学员的业余生活,加强学院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组织MBA学员参加学校举办的大型文艺活动,充分展示MBA学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良好面貌;组织有文艺特长学员编排节目做活动储备;协助配合其他部门承办的各项活动。

外联部:

负责与兄弟院校MBA联合会、校内学生社团及社会组织的联络与交流工作;负责联合会与企事业单位的考察交流工作;负责对接内外部资源为联合会开展各项活动提供支持;负责本届联合会项目活动资金的筹措;对合作、交流、赞助等活动产生的合同进行审核;协助配合其他部门承办的各项活动。

体育部:

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身心健康的体育健身等活动,以充实MBA课余生活;成立各类体育俱乐部,加强学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负责组织MBA学员参加学校举办的大型体育比赛,充分展现MBA学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良好面貌;负责筹备、组织在校师生参加亚沙、亚冰、亚雨林等全国或世界性的体育赛事,协助配合其他部门承办的各项活动。

事业部:

负责联系校企合作以及企业参观项目;负责协助MBA中心组织学员实习及实践基地建设、提供就业帮助、职业发展规划、各行业内部之间交流等工作,负责搭建职业信息采集与发布平台等;协助配合其他部门承办的各项活动。

发展部:

负责调研全国乃至全球商学院MBA联合会发展现状,形成相关MBA联合会战略发展报告;负责调研统计国内及世界范围内与MBA相关的组织、协会,并建立信息名录;协助配合联合会其他部门承办的各项活动。

国际部:

负责联合会与海外各团体组织、国内其他院校国际部的交流和联络,组织开展跨文化交流及分享活动;负责外籍教师讲座的组织与实施,负责与外籍教师及学生建立沟通渠道;负责搭建MBA学员英语学习及交流的平台;协助配合联合会其他部门承办的各项活动。

公益部:

负责策划公益活动,研究和制定公益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公益主题,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工作;负责进行公益活动实地考察,确保活动信息准确;负责吸纳公益志愿者,搭建公益志愿者平台;负责整合公益信息,分析,内外部开展传播;负责配合学校及联合会将公益的活动进行推广;负责活动后的总结工作,组织好相关资料的收集;通过开展公益活动,推动南开公益品牌的传播,践行南开精神。

(四)所有职能部门需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地组织、开展、完成职责内各项工作。如遇活动性质界定不明确、权责界定不清晰等问题,由主席团负责划分活动主办与配合部门的工作权责,各部门需服从主席团领导,积极配合。


第四章  日常管理规则


 第十二条:联合会内部上级对下级有管理权,下级需服从上级领导,同时对上级享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三条:主席团议事规则: 

(一)经主席提议或主席团二分之一(含)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主席团会议。 

(二)主席团会议由主席负责召集,秘书处组织,实行例会制度。 

(三)主席团议事内容需经二分之一以上成员通过。 主席对各项事宜享有一票否决权。

(四)主席团会议未通过的重大议案,为慎重起见,可转交主席团扩大会议审议并投票决定,主席团扩大会议由主席团成员和秘书处成员、各部门部长组成,实行一人一票制。 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即为决议生效。

(五)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按弃权处理,以实到人数统计决议结果。

 第十四条:其他管理制度:

(一)联合会部长级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届时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部长需出席会议。如活动需要,可临时召开相关范围会议,例会周期不低于每月一次。不能出席例会的成员需在开会前一天向秘书处请假,并指定一名部门其他成员代替参加;无故缺席例会将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无故缺席例会将由主席团开会讨论是否继续聘用。

(二)分管副主席、各部门部长需按期组织分管部门例会,例会周期不低于每月一次。例会需生成会议纪要,交由秘书处留存,并将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合会邮箱(南开大学MBA第二十三届联合会秘书处邮箱为NKUMBA_23UNION@163.com)。

(三)如有需要,各级会议均可邀请主席团成员、专家顾问及MBA学员代表参会。

(四)各部门按周期将本期工作内容及进度、下期工作计划提交至分管副主席,并由分管副主席汇总后上报至秘书处。经由秘书处汇总整理后,对全体联合会成员发布联合会工作情况。如需要其它部门协助,秘书处需组织协调其它部门给予配合,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活动计划、申报及开展:

(一)主席团、秘书处及各职能部门按照计划及安排广泛开展各类活动,活动开展前须填写提交活动审批表。

(二)涉及联合会对外活动,需经分管副主席批准后上报主席团批准,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上报至MBA中心。

(三)联合会内部活动,需报分管副主席批准,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

(四)申请、执行、总结记录等具体流程、模板、申报表单样本等参见附件“活动流程”。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六条:MBA联合会费用主要由上级拨款、个人捐献、企业赞助、广告冠名构成。

第十七条:经费使用由使用人申报,由主席审批,秘书处负责管理,并定期向联合会报告。经费使用须接受联合会成员及MBA中心监督,如有需要,可将有关收支情况向全体会员公布。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联合会资产。 


第六章 奖惩原则


第十九条:联合会成员在卸任时,根据个人工作情况接受由MBA中心颁发的荣誉证书。

第二十条:联合会成员有特殊贡献的,会依据情况获得相应奖励。每学期期末进行干部评优,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部门,并对其进行奖励。

第二十一条:联合会成员的日常表现将计入德育测评。

第二十二条:无故不参加活动累计两次的,由主席团提出警告,并责成分管副主席提供情况说明。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活动或不出席联合会全体例会的(有人代为参加的不记为缺勤),劝其退出联合会。

第二十三条:主席团对各负责人(秘书处、副主席、部长、副部长)享有任命及罢免权,主席享有一票否决权;各负责人工作表现存在明显失误,造成联合会较大损失时,经由主席团审议后,可以予以解聘,并重新任命合适人选担任。


第七章 附则

(一)联合会各项实施细则及标准文稿详见附件。

(二)本章程由主席团及南开大学MBA中心老师审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三)本章程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定稿以纸质及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在秘书处留存。

(四)南开大学MBA联合会主席团对本章程享有修订权和最高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