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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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南开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通知
来源:MBA中心    作者:
时间: 2024-04-10     阅读: 10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凡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详见附件)。

请考生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在合同抬头及下方的“甲方:”后填写考生本人姓名,下方盖章的“甲方定向单位(公章)”处加盖定向单位公章,公章显示清晰且单位名称与后期电子提交的单位名称一致,且所有提交的纸质版合同书末尾的甲方签字完整,每一份定向就业合同右上角写上考生编号的后五位,请考生不要修改合同内容)。合同纸质版(一式两份,考生及学院各一份),邮寄到指定地址(见文件末尾的邮寄地址),务必于416前顺丰寄付至南开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推广部,后统一由学校研究生院签字盖章,预计定向就业合同与录取通知书一同交付考生。

凡录取的考生均须签订就业定向合同,逾期邮寄如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南开大学商学院B601室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部(定向就业合同)

电话:022-23501128/23509396


南开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4410


附件:2024年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