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教学培养

共同抗疫

商慧在线,从容战疫!(第二期)--林润辉教授
来源:MBA中心    作者:
时间: 2020-02-19     阅读: 323

区块链--赋能疫情防控与长效机制建立

 疫情这种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具有高不确定性、没有可直接借鉴的整体方案、利益相关者众多、问题紧迫等属性,治理难度高。因此,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暴露出众多问题,如:捐赠物资分配环节信息变形,渠道扭曲,资源错配;社交媒体谣言传播;地方政府管理协调难度大,协同低效等。提升突发事件项目治理水平,核心是决策,重心是设计,基础是数据治理。决策要重视包容性、专业性、协同性、执行性和动态性的特征。设计包括顶层设计(元规则设计)、组织设计,以及特别需要强调的治理结构、机制、规则和问责设计;底层是数据开源、数据分析、数据应用和数据价值评估的标准和流程设计。

区块链的实质是一个分布式存储的数据库,通过整合密码学、分布式网络、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等技术方案,创建公开、安全、透明、可信的社会交易环境,并通过智能合约高效执行。区块链可以助力这些社会问题的解决,提高社会治理效率,并建立长效机制来防控疫情。

捐赠物资在全国乃至全球进行筹集,但却未能合理及时配发,其原因是数据治理低效,信息公开、透明度不够,内部治理不完善。利用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性等特征可以解决慈善物资有效筹集、分配与追溯的痛点问题。首先识别出捐赠者、接受者、中间机构、监督者、公众等治理主体,在区块链上对治理主体进行身份认证;其次将物品名称、属性、寄件方、收件方、寄收件地址,还可包括货品型号、数量等详细信息上链;然后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以及依靠物联网采集的物资位移、时间和状态等信息上链,上链信息对各个治理主体开放,实现数据的共享和共治。通过区块链打通前后端的数据,一方面,使得捐赠物资分配更加透明、高效,通过“共信力”助力“公信力”提升,增强社会互信;另一方面,区块链系统实现了全链路溯源,有利于使得主体责任分明,问责有据。

区块链也可以加强对谣言的治理。谣言不可怕,谣言怕公开,谣言怕问责。由于数据的不公开性与网络的自由性与匿名性,民众可能会陷入网络疫情谣言陷阱,从而影响社会治安和抗疫进程。构建区块链疫情监测平台,让数据“行走”在阳光下,实时追踪全国各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进展情况,对疫情相关数据进行上链登记,实现数据不可篡改、可追溯,建立透明化监督、事件追责的数据链条,保证疫情信息公开透明。同时,将每个信息发布者的发布的信息上链,一方面让发布者自律,另一方面,经由区块链构建出的可溯源数据也将为后续谣言内容传播定责、追责提供闭环证据链条(2月5日,链飞科技正式推出全国首个区块链疫情监测平台,该产品开设了“辟谣”功能板块)。通过数据公开,压缩了谣言空间;又通过主体认证,广开言路,实现了对谣言和虚假信息的溯源治理,提高了每一个社会主体的治理能力,降低公众对自身安全的焦虑。

区块链在电子政务方面也得到了广泛应用,海淀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梳理企业办事流程,利用网络、电话和区块链技术等多种方式,对企业登记、企业房屋租赁事前确认等事项实现了“不见面”办理。同时,运用区块链也可以加强对医院床位、医疗物资消耗的管理。构建医院之间的联盟链,将医院床位、医疗物资消耗情况等信息实时更新上链,有利于及时掌握医院的最新情况,精确确定医院的需求,实现疫情期间本就紧张的资源的高效配置。

从长期来看,对于传染性公共卫生事件,最重要的是建立防控预警的长效治理机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传染病预警系统。然而,本次疫情还是暴露出此系统中的诸多隐患,主要表现在:传染病报告卡需要经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公共卫生数据交换平台层层上报、多级审批,流程太长,人为干扰因素太多;国家传染病预警系统的预警模型本质上是规则模型,只能对已知疾病进行检测和预警,缺乏应对新型传染病的特殊机制。基于区块链构建传染病协同治理平台,充分发挥区块链分布式、弱中心化的优势,可助推国家传染病预警系统的升级。构建区、市、省和国家四级单位的联盟链,将各级疾控中心的数据进行整合,有助于实现数据的集成共享。同时,通过对上链数据、信息进行跨医院交叉验证,加盖时间戳,并对病例数据设定阈值,能够将串联式的预警治理机制转为主体地位平等的协同预警治理。治理机制的转换,可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提高疫情源头发现、数据共享、数据溯源、专业预警、科学研判、社会公开、组织动员的效率,重大疫情的后评估、奖惩、问责,也可以依托区块链数据可溯源的特性形成完整的、防篡改的奖励、追责链条,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为防控疫情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打造更加可信的公共服务体系。

区块链具有防篡改、防伪造、可追溯、公开透明等特征。区块链技术在疫情狙击战中的应用,可以为打赢“战疫”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数据信息的透明度,缩短“战疫”时间,提升数据有效治理与突发事件项目治理水平,补足疫情时期暴露的社会运作短板,强化治理主体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积极性,提高协同治理能力与效率,促进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撰稿:林润辉、王伦、李碧婷)